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
优化产业投资类基金功能,发展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
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政策解读)
政府投资基金是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支持产业发展和创新创业的重要政策工具。政府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带动社会资金加速向新兴产业、中小企业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集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鼓励和规范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发展耐心资本。”
为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围绕相关话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促进形成基金高质量发展格局
一个月前,山东省省级政府引导基金旗下三家参股基金,对当地一家主营高精密、高阶及先进封装领域IC载板业务的企业投资9500万元,帮助企业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
政府投资基金对社会资本有“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2024年7月对媒体表示,中央层面通过大基金比如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等带动社会资本,有力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为例,该基金规模为357亿元,累计投资了42个子基金,帮助已投项目新增股权融资超过4800亿元,投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1200多家。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基金设立、募资、运行、退出全流程提出25条具体措施,明确政府投资基金定位、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提升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等要求,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科学高效、风险可控的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格局。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胡波认为,《指导意见》向市场传递了积极信号,对市场普遍关注的痛点、堵点问题提出明确应对方案,将有力提升各级政府投资基金的发展质量,进而提升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市场的规模和活力,更好地服务发展大局。
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提升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
政府投资基金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信息灵敏、激励有效、平等开放等优势,提升资本配置效率;也能体现政府意志、集中力量办大事,弥补市场失灵,实现市场“无形之手”和政府“有形之手”的协同发力。
《指导意见》强调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一方面,要求突出政府引导和政策性定位。明确基金要聚焦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吸引带动更多社会资本;要优化投资项目选择机制,防止偏离政策目标、与民争利。
与此同时,要求提升基金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明确采用市场化方式支持创新创业和相关产业发展,包括采取市场化方式遴选确定基金管理人,充分发挥管理人作用;优化基金发展环境,鼓励取消基金及管理人注册地限制,鼓励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规范监管行为,政府部门要充分尊重基金发展规律和项目投资特点,不以行政手段干预基金日常管理事务和具体项目投资决策。
针对当前政府投资基金在退出过程中存在的“退出渠道有限、退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指导意见》明确,政府投资基金应科学合理确定退出期,并在章程或合伙协议中明确退出条件;要拓宽基金退出渠道,鼓励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并购基金,提高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股权投资的能力;要探索简化项目退出流程,优化政府投资基金份额转让流程和定价机制。胡波认为,在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作用等环节,《指导意见》以尊重基金行业规律为出发点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各地实践提供有力抓手。
壮大耐心资本,梯度培育创新型企业
福建省晋江市一家专注于WiFi射频前端芯片设计的公司,在成立之初就得到晋江政府投资基金的支持,创业团队顺利获得天使轮投资1000万元。之后,晋江政府投资基金再次投资企业2000多万元,并吸引社会资本4000万元共同投入。“政府投资基金一路呵护我们成长壮大。”公司总经理钟林说。
2024年底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健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壮大耐心资本,更大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梯度培育创新型企业。”
为发展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指导意见》明确,合理确定政府投资基金存续期,发挥基金作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作用,积极引导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出资;在需要长期布局的领域,政府投资基金可采取接续投资方式,确保投资延续性;优化政府出资比例调整机制,提振市场投资信心。
为解决基金管理人不敢投、不敢退、怕担责等问题,《指导意见》明确建立健全容错机制,从制度层面为基金及管理机构“松绑”,比如:优化全链条、全生命周期考核评价体系,不简单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合理设置绩效目标,重点关注政策目标综合实现情况;鼓励建立以尽职合规责任豁免为核心的容错机制,完善免责认定标准和流程,等等。
“当前,受国际国内一些因素影响,我国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在发展中遇到新挑战。”胡波认为,《指导意见》将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体现在具体举措中,针对性强、可执行性强,有助于激发行业潜能,进一步吸引长期资本、壮大耐心资本,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
优化基金布局,强化监管协同
一段时间以来,各地政府投资基金持续发力,很多省市发起设立、启动了百亿级产业基金,部分县区级政府也设立政府投资基金。然而,不同“量级”的政府投资基金扎堆热门赛道、投资领域“同质化”的问题也逐渐显现。
针对这一问题,《指导意见》要求找准基金定位、合理统筹基金布局,防止同质化竞争和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鼓励发展创业投资类基金,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整合优化基金布局,鼓励国家级基金加强与地方基金联动,形成资金合力。明确对基金设立的分级管理要求,县级政府应严格控制新设基金,财力较好、具备资源禀赋的县区如确需发起设立基金,应提级报上级政府审批。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围绕政府投资基金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信息统计、信用建设、登记备案等,制定出台配套细则,构建政府投资基金“1+N”制度体系,保护社会资本合法权益,更好发挥政府投资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