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底完成210项中医药标准制定——中医药标准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建立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今日就《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及中医药标准化工作进展成效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朱桂在会上表示,适合中医药发展的标准体系框架已基本建立。
近年来,我国形成了以中医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及中医药国际标准为主要内容的标准体系。目前,已制定中医药推荐性国家标准77项、指导性技术文件12项、中医药行业标准10项、中医药地方标准1000余项、中医药团体标准2500余项。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已发布中医药国际标准112项。
朱桂介绍,为了更好地谋划今后一段时期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结合《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近期印发了《行动计划》。《行动计划》系统谋划了推动中医药标准化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着力完成“加强重点领域中医药标准供给”等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细化为20项具体任务以及25项专栏任务,旨在推动标准化战略与中医药事业发展深度融合,提升中医药标准化治理能力,为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和产业化、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6年底,适应中医药高质量发展需要、结构合理的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标准体系不断优化和完善,完成180项中医药国内标准和30项中医药国际标准制定。中医药标准质量进一步提高,标准应用推广和评价体系初步建立。中医药标准化科研水平大幅提升,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明显增强,培养450名中医药标准化骨干人才。
朱桂表示,推动中医药标准化高质量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中医药质量;有利于中医药学术发展,发挥中医药优势,突出中医药特色,整体提升中医药学术水平;有利于加强中医药的规范管理,提高中医药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促进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更好助力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建设。
近年来,我国已形成以中医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及中医药国际标准为主要内容的标准体系。在中医药国家标准方面,推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中医药推荐性国家标准77项;各省区市已制定中医药地方标准1000余项;制定中医药团体标准2500余项。在中医药国际标准方面,ISO/TC249已发布中医药国际标准112项。适合我国中医药发展的标准体系框架已基本建立。
《行动计划》是推动标准服务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推进落实至关重要。朱桂表示,为做好此项工作,《行动计划》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确保目标的顺利完成。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化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全国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医药社会团体分工负责,组织和动员行业力量推进行动计划实施。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合理统筹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关键环节和实施步骤,确保落到实处。积极与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有关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行动计划有效实施。
二是加大经费投入。通过政府投入、单位自筹、社会支持等多渠道筹措,加大对中医药标准化的支持力度,重点投入中医药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的标准制修订以及标准的应用实施评价,推进中医药标准高质量发展。强化标准化经费管理,加强项目绩效评价,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是开展实施评估。明确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对行动计划实施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评估,开展行动计划实施的动态监测,针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确保行动计划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通过以上保障措施的落实,将有力推动《行动计划》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进一步提升中医药行业治理能力水平,保障中医药质量安全。”朱桂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