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的一句话,让检察官揪出了“漏网之鱼”
物业维修人员小林意外结识一位有背景的“干姐姐”,最终却发现她是通过打造“富家子弟”人设,诈骗自己钱款,于是立即报警。案情看似并不复杂,但在询问小林时,他的一句话却引起了检察官的警觉……
一次上门维修
结识了有背景的“干姐姐”
小林是北京某物业公司的一名维修人员,2020年1月,他在一次上门服务中结识了住户冯某,二人相谈甚欢,交换了联系方式。同年5月,冯某给小林打电话,询问他能否帮自己搬家,小林想了想左右没事,便约好时间帮冯某搬家到了对面小区。几个月后,小林在小区里日常巡查时,看到冯某从另一栋楼走出来,便上前攀谈。不久后,冯某联系小林,请他到家里跟自己老公魏某一起铺壁纸,小林答应下来。干活闲谈间,冯某提起魏某家中多位亲戚任职高官,在北京还拥有四合院等多处房产。又过了几日,冯某再次给小林打电话,说觉得小林人不错,又都是本地人,想认他当“干弟弟”。通过这几个月的相处,小林也觉得冯某值得交往,便欣然同意。
后来的一段时间,冯某频频带小林到一些海虾繁殖场、茶叶店、台球厅等场所参观,称这些都是自己和别人“共同经营的产业”,并一直表现出殷实家底,不断加深小林的信任。
同年11月,冯某突然给小林打电话,称魏某的海沙厂遇到点麻烦,想向小林借20万元资金应急,许诺二十天内归还。半个月后,冯某又以做地产生意资金周转不开为由向小林再借30万元,承诺到期会将50万元一并归还。基于前期建立起来的信任,小林丝毫没有起疑,便把爷爷攒了毕生留给自己的存款都借给了冯某。
2022年4月,一直等不到还款的小林觉得不太对劲,同时他意外发现,冯某在借条上写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都是假的,便报了警。同年6月,冯某到案。2023年6月,冯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被害人的一句话
引起检察官警觉
案件移送至石景山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赵广静在询问小林时,他提到一个细节——在冯某家给付现金时,在场的还有冯某的老公魏某。“在借钱给冯某的过程中,魏某偶尔会帮着她解释情况,说自己的海沙厂最近确实急需资金,还说借的钱如果逾期未还,就给我海沙厂的股份,每个月还有分红。”除此之外,魏某还表示有能力帮小林的舅舅老蒋以低价买房。
小林的话引起了赵广静的警觉,本案是否涉及共同犯罪?有没有隐藏起来的“第三人”?随后,赵广静以小林提到的老蒋为线索,展开了进一步调查。
经查,2021年7月,魏某、冯某夫妇以帮助老蒋买房为借口,带他到多个售楼处看房,不时透露自己能通过关系,以低于市场价的优惠价格购房。一个月后,魏某带来“已经摇上号”的好消息,并诱骗老蒋将购房手续办理、购房款交纳等流程全权委托给自己操作。之后的半年内,魏某又陆续以“补交露台钱”“精装修加钱”等理由向老蒋索要钱款。但直到老蒋选定的楼盘开盘,魏某仍未拿出任何房款交纳凭证、购房合同等,甚至直接失联。老蒋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遂报警。经审查认定,魏某共骗取老蒋245万余元。
2023年8月,石景山区检察院制发纠正漏捕文书,引导公安机关对魏某采取追逃措施。2023年11月,魏某在福建老家被抓获,同年12月,魏某被批准逮捕。
打造“富家子弟”人设
掩盖赌徒身份
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又陆续接到多名被害人报案。经查,2018年至2021年间,魏某、冯某夫妇分别以资金周转、办理拆迁补偿房屋、办理孩子转学、恢复小客车指标、转租商铺、低价购买楼盘等理由相继向7名被害人骗取600余万元。
“2003年我在老家上班时,就染上了赌博的恶习,前前后后输了2000多万元。骗的这些钱绝大部分都被我用于网络赌博了。”魏某到案后承认。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魏某、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二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年3月,石景山区检察院对魏某、冯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5月7日,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魏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4万元;判处冯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2万元。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ID:JCRB_ZYW)作者:徐晴子谢思琪供稿:杨可琛王秋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