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30年前被强奸后遭拐卖,究竟是如何一回事?

时间:2023-06-30 15:22:44 推荐 484

阅读提示|十年前,15岁的周口女孩冰冰(化名)在商丘火车站被人拐走,后被卖给一个比她大十几岁的山东鄄城男子为妻,肉体和精神饱受折磨蹂躏。其间她多次逃跑,但都被抓回并遭受毒打。9月28日,冰冰走进商丘市公安局前进分局报案。9月24日下午,周口市鹿邑县生铁冢镇,失踪10年的妹妹冰冰,忽然浮现在郑铁炼面前。失踪时依然个花季少女人冰冰,现在已是一个3岁女孩的妈妈。9月28日上午,在商丘市公安局前进分局,冰冰向记者叙述遭遇时,眼泪不断流淌。无奈之下,她请求该男子将其送到周口家中,到家后再将车费给他。被拐卖后,冰冰并没有断了逃跑的念头。
女子称30年前被强奸后遭拐卖究竟是如何一回事,尾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中青在线2014-09-3007:23陈海峰

被拐卖10年的冰冰终于回家了

阅读提示|十年前,15岁的周口女孩冰冰(化名)在商丘火车站被人拐走,后被卖给一个比她大十几岁的山东鄄城男子为妻,肉体和精神饱受折磨蹂躏。其间她多次逃跑,但都被抓回并遭受毒打。

9月24日,冰冰终于找到机会,跑回老家。9月28日,冰冰走进商丘市公安局前进分局报案。

□记者陈海峰实习生刘梦珂文图

入狼嘴与哥哥走散后落入色狼手

9月24日下午,周口市鹿邑县生铁冢镇,失踪10年的妹妹冰冰,忽然浮现在郑铁炼面前。失踪时依然个花季少女人冰冰,现在已是一个3岁女孩的妈妈。

9月28日上午,在商丘市公安局前进分局,冰冰向记者叙述遭遇时,眼泪不断流淌。

据冰冰介绍,她今年25岁,周口市鹿邑县人。十年前的冬天,她随哥哥到深圳打工,在商丘火车站搭火车时,与哥哥走散。

因为身上没有一分钱,她想拦辆三轮车去找哥哥,但没人情愿拉她。忽然,一名骑三轮车的男子称能够拉她去商丘火车站南站,当他们到南站时,她哥哥差不多坐火车走了。

无奈之下,她请求该男子将其送到周口家中,到家后再将车费给他。当时差不多是晚上9时许,该男子称翌日再送她回去,并让冰冰住到自己租房的地点,他到其他地点去住。

“他的腿有点瘸,我看他人不错,就跟他去了。我们到地点后,我看着他开车走了,可是一会儿他又返了回来,强奸了我。”冰冰讲,当时她大声喊叫,但没有一个人来帮忙。

翌日,冰冰要求这名男子送她回家,该男子谎称能够,却将冰冰带回夏邑县,讲要给他母亲过生日。冰冰发现事情不对时想下车逃走,被男子打了一顿。

陷虎穴逃离色狼又遇人贩子

大逃亡多次逃跑失败后终于回家

被拐卖后,冰冰并没有断了逃跑的念头。

冰冰告诉记者,有一次,她和这名男子去赶集,她趁集市人多就逃跑了,但没跑多远就被抓住。回到家中,男子用木棍殴打她。男子还恐吓她,只要她敢跑,就将她打残,并派人天天看着她。

“平常,他喝醉酒后就打我,只要我干得不行或者哪句话得罪了他,他就打我。我也不敢报警,他讲他亲戚在公安局里,我报警他就会明白,就照死里打我。”冰冰讲。

2011年,冰冰生下一个女儿。有了女儿后,那名男子对冰冰放松了警惕。今年3月份,冰冰与男子的亲戚一起到当地一工厂打工。9月24日,冰冰像以前一样上班,到工厂后,她声称要去菏泽市买东西,让同事将其送到大路上后,她坐上大巴车,一路直奔鹿邑而去。

在生日宴上,冰冰认识了该男子的一名女性朋友,这名女子也是残疾人,拄着双拐,而且和男子关系不错。

冰冰告诉记者,拄双拐的女子看到她不高兴,多次吓唬她,并称假如她跟着这个男的过生活,会被这个男的打死,劝冰冰跟着她走。“当时我还小,就特别胆怯。趁这个男的不在家,我偷偷地跟着这个女人走了。”

拄双拐的女子将冰冰安排在一间小屋子内。“这个屋里关着8个十八九岁的女小孩,基本上被拐骗的,有三四个男的天天看守着。谁要是不听话他们就打。没待几天,我就被他们送到了山东。”

拄双拐的女子将冰冰带到山东鄄城县,以6000元的价格卖给当地一名男子为妻,这名男子比冰冰大十几岁。

新发展警方已受理该案,正在调查中

据郑铁炼介绍,10年前,由于火车发车时刻已到,他就先上了火车走了。

当时,他就与父母打电话讲了此事,然而妹妹没有手机,没法联系上她。之后,家人见妹妹没有回家,就赶到商丘市公安局站前派出所报了案,同时四处寻找妹妹,但一直没有找到。

“她丢后,我们家人一直没有放弃寻找。现在她能回来,全家人都很高兴。她依然幸运的,总算跑回来了。”郑铁炼感叹道。

回到鹿邑家中,冰冰怕牵连到山东的同事,就给山东男子打电话称自己差不多回家,可不能再回去了。山东男子以女儿性命威胁她,让她回去,冰冰坚决不回。

“那边都不要了,这个不是家,我家在鹿邑。十年来,我从没放弃逃跑的念头,现在终于回家了。”冰冰哽咽道。

商丘警方告诉记者,案件差不多受理,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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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买妇女案为何难认定强奸?学者:司法解释应明确判罚规则

2022年以来,拐卖妇女儿童事件受到社会高度关注。为了回应社会关切,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采取诸多行动。例如,全国刑侦部门在2022年6月起开展的“百日行动”中侦破拐卖妇女儿童案件1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21人。最高检近两年间起诉拐卖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的人数比前两年上升16%,其中发生在五年前的积案占31%。

上述相关数据也意味着,新近发生的拐卖、收买被拐妇女儿童案件也占相当一部分比例。有报道显示,2023年初,山西临汾襄汾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拐卖妇女案,3名犯罪嫌疑人将智力残疾的受害人拐卖到山东,非法获利1万元。目前涉案人员已被拘留。

今年三八妇女节前夕,最高检印发文件,提出依法从严惩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和收买妇女儿童犯罪,以及收买后发生的强奸、有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虐待等犯罪。

当前涉及此类案件的数罪并罚的事情怎么?依照已有的统计数据,在356个收买妇女判例中,惟独18例判处数罪并罚,占比仅为5.06%。在此类案件中,是否认定强奸很受社会关注。有研究表明,有长期共同日子、生育子女等情形,法院普通不惩戒强奸等行为。

有学者认为,咨询题的根源在于,经过对后续罪行的数罪并罚来实现体系性追责的立法设计,在实践中难以奏效。关于强奸等后续犯罪在证据收集以及刑事证明上的难题,有业界人士建议,能够经过刑事推定或者综合印证的方式来加以解决,最高司法机关能够经过发布司法解释或者指导性案例确立相关证明规则。

4月7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相关案件一审宣判,认定董志民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认定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犯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十三年、八年六个月和八年,并处罚金。庭审中,被告人董志民、时立忠、桑合妞、霍永渠、霍福得表示认罪、悔罪。新华社记者季春鹏摄

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

“百日行动”已侦破拐卖妇女儿童案件124起,抓获321人

加强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力度,2022年,多个部门开展相关行动。例如,2022年3月,公安部会同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全国妇联部署在全国组织开展新一轮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零容忍”打击拐卖犯罪。

此外,公安部在同年6月底开展的为期100天的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也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行为列入重点打击对象。据报道,行动开展一个月后,公安部公布全国5000余个免费采血点信息,规定免费采血工作不受户籍地域限制,被拐妇女儿童父母、疑似被拐及身份不明人员可到采血点同意免费采血。

依照公安部发布的数据,截至2022年8月5日,全国刑侦部门在“百日行动”中侦破拐卖妇女儿童案件1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21人,找回失踪被拐妇女儿童153名。

2023年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检察机关2021年起协同公安机关以专项行动深挖历史积案,两年间起诉拐卖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3152人,比前两年上升16%,其中发生在五年前的积案占31%。

这意味着,也有一部分案件属于新近发生。报道显示,2022年11月,陕西延安富县公安局成功侦破省厅挂牌督办的系列拐卖妇女儿童案,拯救被拐卖妇女3名,抓获嫌疑人2人。2023年初,山西临汾襄汾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拐卖妇女案,3名犯罪嫌疑人将智力残疾的受害人拐卖到山东,非法获利1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三八妇女节前夕,最高检印发《对于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切实保障妇女权益的通知》,提出依法从严惩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和收买妇女儿童犯罪,以及收买后发生的强奸、有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虐待等犯罪。

判例研究

有长期共同日子、生育子女等情形,普通不惩戒强奸等行为

就收买妇女刑罚是否偏低,法律学术界曾有过密集讨论,并形成了“维持现状”和“支持加重”两种观点。前者认为,收买妇女通常伴随强奸、暴力、拘禁等多种行为,数罪并罚后实际可判处年限并不低。

但随后,新发表的实证研究指出,这种观点与司法实践现状严重不符,司法实践罕有数罪并罚。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说师郭旨龙在论文《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法定刑的实证研究与理论反思》中,分析了判案日期截至2022年2月的356个收买妇女判例,其中惟独18例判处了数罪并罚,占比仅为5.06%。

此类案件中是否认定强奸很受社会关注,但司法实践中存在含糊和争议之处。郭旨龙等人分析,这些与强奸或非法拘禁数罪并罚的案件的一个共同特点为被害人与收买人共并且间较短,且均未生育子女,对照大量的未数罪并罚的案件中妇女往往与收买人共同日子较长时刻或已生育子女,能够判断,若被害人被收买后没有在短期内被拯救,法院普通可不能对后续强奸或非法拘禁行为进行惩戒。

来自检察系统的一篇文章,提供了观察这一现象的内部视角。2011年由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检察院作者发表的一篇短文《收买精神病妇女并同居的行为是否适用数罪并罚》称,对在收买被拐妇女人过程中或收买之后,有强奸、有意伤害、非法拘禁行为伤害被拐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强调适用数罪并罚,有利于打击犯罪,保护被拐卖人合法权利。但这个地方的强奸行为强调“强行与被拐卖妇女发生性关系”,突出了对行为人客观行为方面的要求。即是被拐卖人为丧失性自卫能力的精神病或痴呆妇女,构成则仍然要求以奸淫为目的的主观有意。假如不是以奸淫为目的,而是以婚姻为目的与被收买的精神病或痴呆妇女同居并发生性关系,则不宜认定为强奸罪,更不能适用数罪并罚。

去年发表的、来自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和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的一份研究也指出,部分判决对从宽量刑的适用不合理。例如,在一起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案中,法院采纳了辩方“被告人与花钱买来的媳妇强行发生性关系,与其它强奸罪相比主观恶性较小”的意见,并予以酌情从轻处罚。

难以认定强奸等罪行

司法解释应明确判罚规则

为何强奸等罪行难以认定?郭旨龙等人分析,数罪并罚设计难以实现存在证据和证明咨询题。

郭旨龙解释,除去为数不多短期内被拯救,大部分妇女会在收买家庭日子较长时刻,且收买地普通僻静落后,为被害人更名改姓,办理婚姻登记有漏可循,不少收买人会与被害人登记婚姻关系,差不多生育的事情下,妇女往往自愿接着日子,可不能供述后续恶行。这是因为妇女在收买家庭停留时刻久了,即使持续性被殴打、看管或强奸,出于生存目的,会选择将与收买者的关系正常化、同意收买家庭的牵绊。

论文还提到,即使妇女情愿供述,也存在证明方面的困难,妇女被收买后,不管是被殴打、强奸或非法拘禁,有关事实往往惟独被害人的陈述证明,而缺乏其他证据佐证,在乡土关系中,村民们往往也不愿作证;假如妇女与收买者共同日子较久,则更是这样,而仅凭被害人陈述难以达到刑事责任的证明标准。

“但上述事实和缘故也不能否认强奸、拘禁等行为不存在,更不能否认收买行为本身的罪恶。收买是后续行为的阀门,甚至能够讲,收买行为几乎包含着后续恶行的必然性。司法实践中少见数罪并罚就足以讲明,经过对后续罪行的数罪并罚来实现体系性追责,如此的立法设计在实践中难以奏效。”作者写道。

谈及此,前述来自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的论文认为,需要强调对后续重罪的刑事追究,即使收买方与被害妇女、儿童形成了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也并不能掩盖或改变差不多发生的强奸、非法拘禁等犯罪事实,关于实施了后续重罪的行为人必须严格根据数罪并罚的规定处断。

该文章还强调,关于后续犯罪在证据收集以及刑事证明上的难题,能够经过刑事推定或者综合印证的方式来加以解决,最高司法机关能够经过发布司法解释或者指导性案例的形式对相关证明规则予以确立,促动法官摆脱对法律规范的机械依赖性。

采写:南都记者宋承翰郭若梅发自北京

来源:多特软件站